|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6-45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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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9日14:5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华丰大厦1101会议室。 (五)本次会议召集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宋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马卫宇律师、李信磊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9名,所持股份5,262,249,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95,094,992股的77.44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所持股份4,827,325,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4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0名,所持股份434,92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6名,所持股份268,792,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95,094,992股的3.95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所持股份192,199,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85%;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名,所持股份76,59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72%。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卫宇、李信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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