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柏青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5人,周柏青、夏维剑、江勇、张春彪、张永飞出席了会议,其他7名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江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武娇利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