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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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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56.3140万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3660万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28.1570万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万股,回购价格为8.287元/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本次审议的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七)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万份,登记人数96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万股,登记人数96人,授予价格为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9,831,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63-0.25)=12.38元/股。
  综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96人。
  2、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6.3140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
  3、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38元/股。
  4、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拟采用的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申请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以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个部分。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17.8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无预留权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8.9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无预留权益。
  4、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以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2.63元。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42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标准划分A、B、C、D、E五个考核等级。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万份,登记人数96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万股,登记人数96人,授予价格为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8月29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年9月28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内96名激励对象共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万份,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权益,所涉及的4.46万份股票期权作废,所涉及的2.2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7.82万份调整为113.36万份,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人数由104人调整为96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91万股调整为56.68万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人数由104人调整为96人。
  (二)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3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3660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万股,回购价格为8.287元/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科瑞JLC2。
  (三)期权代码:037927。
  (四)可行权数量: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万份。
  (五)行权价格:12.38元/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7年9月24日止。
  (八)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九)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56.3140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未满足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七)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万份,登记人数96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万股,登记人数96人,授予价格为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格(C)”以上的共计9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等级为“待改进(D)”的共计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对应20%不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0.3660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6人。
  (二)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8.15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以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个部分。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17.8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无预留权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8.9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无预留权益。
  4、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以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2.63元。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42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标准划分A、B、C、D、E五个考核等级。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万份,登记人数96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万股,登记人数96人,授予价格为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8月29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9月28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为96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8.15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权益,所涉及的4.46万份股票期权作废,所涉及的2.2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7.82万份调整为113.36万份,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人数由104人调整为96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91万股调整为56.68万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人数由104人调整为96人。
  (二)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3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3660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万股,回购价格为8.287元/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6人。
  (三)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8.1570万股。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七)2025年9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万份,登记人数96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万股,登记人数96人,授予价格为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格(C)”以上的共计9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考核等级为“待改进(D)”的共计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对应20%不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9,831,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根据《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P=8.42-0.25=8.17元/股。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未满一年,按照年化利率1.5%(参照披露日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设定)。
  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年化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
  即回购价格=8.17×(1+1.5%×348÷365)≈8.287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87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5,165.21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实际注销时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股份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30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32)
  联系人:康岚、张晶
  电话:0755-26710011转1688;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7”,投票简称为“科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08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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