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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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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纺集团”)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深纺集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6〕193号),深圳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2026年9月8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刚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0人,代表股份260,730,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74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6,929,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243,801,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8.1325%。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8人,代表股份259,930,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16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6,129,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243,801,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8.132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8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航、盛子骞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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