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5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4.41%股份的股东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在2026年9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20亿美元,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此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关于调整2026年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原互保计划的实施进展,并结合公司下半年业务的开展计划,公司预计剩余互保额度无法满足公司后续的业务开展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本次拟对原互保额度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含新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互保额度拟由原95.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增至23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因其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拟将其持有的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17.03%股权转让给海航集团西南总部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517,992,149元人民币。公司系持有西部航空13.94%股权的参股股东,拟放弃西部航空股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西部航空股权比例不变。 上述三个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6-064)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8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厦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 至2026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 2026-060)。 (2)以上第2-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6-064)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 Aviation LDC、方威、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尚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航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