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10点。 (六)会议期限:2026年9月17日10:00-12: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8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补充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和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附条件终止本次发行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 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9: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805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 联系人:刘红锦; 联系电话:010-82890758;传真:010-82790052 (二)会议费用:自理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