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江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董事杨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6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董事江洪波和杨翔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2,500股和9,375股,均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洪波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杨翔先生减持数量为9,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本次减持计划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江洪波先生综合考虑自身安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实施减持操作;杨翔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00股。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