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晶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吴晶晶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晶晶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晶晶先生:198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华南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北京市大兴区“新国门”优秀青年人才。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学术经理职务,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总监职务。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吴晶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47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晶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