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9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业务开展,满足其向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购买产品的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债权人、债务人签署《保证责任协议书》,为泰国超颖在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处购买产品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3,700万美元,约为25,084.15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日汇率结算)。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该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期间,不包含债务到期履行期限。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保证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
  (一)保证限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3,700万美元,约为25,084.15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日汇率结算)。债务人在担保发生期内因多份买卖合同形成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期间: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该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期间,不包含债务到期履行期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生产营运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4,724.15万元人民币(其中本次发生的3,700万美元担保按合同约定日汇率折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4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24,724.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42%;公司对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目前,在上述对外担保项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