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 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71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