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的担保,其中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腾达友嘉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友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共享票据池等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就控股子公司腾达友嘉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腾达友嘉与该银行签订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及其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中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总额的60%,即人民币514.2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于2026年9月4日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总额的60%,即人民币514.2万元。 2.债权发生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止。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山东腾达友嘉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6年腾达友嘉银承字001号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及其项下编号为2026年腾达友嘉申字001号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总额(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不得超过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总额的60%。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3,635.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9%,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