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542,96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31%。 2、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和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1.53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2.47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担保额度155,27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9.06亿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国际”)新增担保额度177,613.83万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3份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由3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2亿元。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2.1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涟邵建工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楼208-518 5、法定代表人:鲁军纪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等 8、股权结构:涟邵建工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1、经查询,被担保人涟邵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宏大国际 1、公司名称: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04-16 3、商业登记证号码:76443319 4、注册地址:香港 5、董事:谢守冬 6、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7、主要经营范围:矿业相关投资和工程服务、国际贸易、设备租赁以及技术服务 8、股权结构:宏大国际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国际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1、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涟邵建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宏大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2亿元整 6、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大国际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宏大国际在2026年8月14日至2029年10月14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限额:人民币2.14亿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915,283.83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542,96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3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