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于2026年6月2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5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智诚、彭程、袁超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姚元杰、王君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君彬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智诚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岩土工程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经理,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副院长、工会主席,湖南众鑫物业公司董事长,湖南盐业常德盐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湘衡盐矿党委书记、副矿长,湘衡盐化董事长,轻盐集团办公室主任,轻盐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雪天盐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部长,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湖南医发投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南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智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在湖南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外,李智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彭程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职称。曾任南新制药党群行政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董事,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屹众医疗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泽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联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南庄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拓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6年8月任南新制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程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3,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彭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袁超龙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员,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法律审计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南新制药董事,湖南医发投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医药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超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在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医药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袁超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元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工商东亚投资银行、贝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银国际医疗保健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上海联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南新制药监事。现任杭州信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元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君彬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师,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广州市新东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长沙韶光芯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君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公司拟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5名。据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变更、备案等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ST南新 公告编号:2026-05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2日 至2026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9月18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年9月18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 联系电话:020-38952013 传真:020-80672369 联系人:李旋、彭燕君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