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列席3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斌斌、赵萌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