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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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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6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下属公司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烽源”)于近日与刘宗俊及其控股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腾实业”)签署协议,盛烽源拟以70,850万元收购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 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藏海腾实业成为公司控股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西藏海腾实业拥有“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许可证号:XT5400002008123010021073。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后经过多次延续、变更,新的许可证于2026年8月28日颁发,矿权有效期为2026-07-28至2031-07-27,勘查面积为42.0668平方公里。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2025年9月30日出具的勘探报告,除铅锌资源外,已查明的银金属量达到国内大型银矿标准。 本次交易对价系公司在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进行多番谨慎评估,经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后,按一般商业原则达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6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下属公司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烽源”)拟以70,850万元收购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藏海腾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亦未全部达成,后续股权交割、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等手续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或交割条件未能全部满足,或标的公司资产及权属文件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权利限制或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或在交割过渡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无法按期完成交割。同时,标的矿山目前处于探矿权阶段,后续需依法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涉及多项专项报告编制与行政审批,审批周期较长且存在政策变动风险,若因评审不通过或政策收紧导致采矿许可证无法按时取得,将直接影响矿山建设进度及预期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下属公司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烽源”)拟以70,850万元收购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腾实业”) 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藏海腾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西藏海腾实业拥有“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许可证号:XT5400002008123010021073。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后经过多次延续、变更,新的许可证于2026年8月28日颁发,矿权有效期为2026-07-28至2031-07-27,勘查面积为42.0668平方公里。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2025年9月30日出具的勘探报告,除铅锌资源外,已查明的银金属量达到国内大型银矿标准。 本次交易对价系公司在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进行多番谨慎评估,经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后,按一般商业原则达成。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刘宗俊,中国国籍,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任职情况:西藏海腾实业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宗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刘宗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目标公司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经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交易涉及探矿权概况 1、地理位置:探矿权行政区划隶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管辖。位于林周县城72°方位直线距离约69km;距墨竹工卡县城10°方位直线距离约50km。Ⅰ、Ⅱ矿段属林周县唐古乡管辖,矿区至拉萨距离约205km,交通较为便利。 2、主要权证情况和生产情况:西藏海腾实业拥有“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许可证号:XT5400002008123010021073。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后经过多次延续、变更,新的许可证于2026年8月28日颁发,矿权有效期为2026-07-28至2031-07-27,勘查面积为42.0668平方公里。 该项目目前尚未形成生产。 3、资源储量情况: 矿权共划分四个矿段(Ⅰ、Ⅱ、Ⅲ、Ⅳ矿段),共圈定16条矿体。其中Ⅰ矿段圈定7条银铅锌矿体,Ⅰ一1矿体为主要矿体。Ⅱ矿段圈定4条银铅锌矿体,Ⅱ一1、Ⅱ一2矿体为主要矿体。Ⅲ矿段圈定5条矿体,其中4条为银铅锌矿体,1条金矿(化)体。Ⅳ矿段工作程度较低,仅圈定18个矿化点。 主要矿体为Ⅰ一1、Ⅱ一1、Ⅱ一2,银资源量占勘查区查明银总资源量的81.65%;铅锌资源量占勘查区查明铅锌总资源量的79.31%。 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2025年9月30日出具的勘探报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矿区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范围内I、Ⅱ矿段累计查明银铅锌(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767.7万吨,金属量:Ag1140吨,平均品位148.50g/t;Pb196992吨,平均品位2.57%;Zn332546吨,平均品位4.33%。其中: 探明资源量:矿石量259.9万吨,金属量:Ag646吨,平均品位248.56g/t;Pb106707吨,平均品位4.11%;Zn158495吨,平均品位6.10%。探明级矿石量占比为33.85%; 控制资源量:矿石量310.9万吨,金属量:Ag291吨,平均品位93.60g/t;Pb62843吨,平均品位2.02%;Zn114338吨,平均品位3.68%。控制级矿石量占比为40.50%; 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96.9万吨,金属量:Ag203吨,平均品位103.10g/t;Pb27442吨,平均品位1.39%;Zn59713吨,平均品位3.03%。推断级矿石量占比为25.65%。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为估值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6]第YKM0020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其于估值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109,579.94万元。 本次交易参考上述估值结果,同时综合考虑西藏海腾实业的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西藏海腾实业100%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109,000万元,本次收购西藏海腾实业65%股权的交易对价为70,85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对价系交易双方在参考估值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收购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刘宗俊 乙方(受让方):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 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 3、交易价格 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70,850万元。 4、支付方式主要内容: (1)受让方于税务核定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代缴个人所得税,该款项直接抵减转让款(金额以实际缴纳为准); (2)受让方将总价款扣除个税及2,000万元尾款后的余额,于个税核定后3个工作日内提存至协议各方共同指定的公证处提存账户,待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及交割交接工作完成后,公证处将提存款项支付给转让方; (3) 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6个月届满,受让方支付尾款2,000万元,若转让方存在违约情形,将从尾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款。 5、交割先决条件: (1)受让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向主管税务部门代付转让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标的公司准备齐全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全套资料,且转让方、受让方、西藏地矿集团及标的公司均已完成签字盖章。 6、交割交接 (1)各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股权交割,自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与受让方完成相关事项及资料的交接。 (2)转让方应当按时完成交割,并有义务促使标的公司完成相关交割事项。在完成交割程序过程中,若需受让方签署相关文件或提供相关资料,受让方应当予以配合。 7、违约责任 (1)受让方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受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按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超30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催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方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 转让方违反协议中约定的陈述和保证等义务,应赔偿受让方直接损失,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总额;若受让方或标的公司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则相应减轻转让方责任。 转让方违反协议中关于标的股权和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相关情况的陈述和保证的,可能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除转让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给予转让方不少于30日整改期,整改完成后不得解除。 因转让方自身原因(含权属、债务纠纷等)且无正当理由导致未按时过户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30日,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对于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受让方有权从第三笔转让价款中直接扣减经确认的损失,不足部分可继续追偿,但总赔偿额以转让方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总额为限。 8、协议的生效要件 股份收购合作协议应当以以下条件达成作为协议生效要件: 1. 西藏地矿集团与受让方签订关于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巴嘎拉(东)铅锌矿联合勘查及合作开发协议; 2. 西藏地矿集团已经出具同意放弃针对本次交易中标的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文件; 3. 西藏地矿集团与受让方对于标的公司章程修订文本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4. 转让方刘宗俊已经签署《承诺及确认函》,对已经如实披露标的公司资产负债、或有负债及标的矿权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和承诺,并同意对因隐瞒、遗漏或披露不实所造成的受让方及标的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银铅锌矿的银金属量达到大型矿床规模,铅、锌均为中型矿床规模,银铅锌品位中等,矿石品质较好。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效增厚公司银、铅及锌等金属的资源保有量,进一步优化公司矿产资源组合,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收购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有色金属矿业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七、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亦未全部达成,后续股权交割、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等手续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或交割条件未能全部满足,或标的公司资产及权属文件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权利限制或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或在交割过渡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交易可能面临延期、调整甚至终止的风险,无法确保按预期顺利交割。 本次拟收购的银铅锌矿目前尚处于探矿权阶段,后续开发需依法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涉及多项专项报告的编制与行政审批,审批周期较长且存在政策变动风险。若因评审不通过或政策收紧导致采矿许可证无法按时取得,将直接影响矿山建设进度及预期收益的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6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49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0%;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79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5%;本次股份解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68,1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8.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8%。 一、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是否会用于质押尚不确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6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4日 (星期五) 至09月1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11@600711.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14:00-15: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熊波先生 总经理:龙双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举先生 财务总监:周华林先生 独立董事:陈亚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1日 (星期五)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4日 (星期五) 至09月1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11@600711.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2-5891697 邮箱:600711@600711.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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