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一)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二) ■ 三、相关说明 (一)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二)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一)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