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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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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网下申购。电科思仪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电科思仪本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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