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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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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6-066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业务,具体变更如下: ■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本次事项对应的全部配套手续,本次变更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6-067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 至2026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9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0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6年9月11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9-0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6-068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9月1日,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8月21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业务。结合上述变更内容,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及本次事项对应的全部配套手续,本次变更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9月17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6-069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703,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公司股东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662,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富春投资和勤慧投资均为合伙企业,上述股份均为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何壁宇女士、俞世奇先生与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因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543,187股,持股比例56.0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合伙企业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合伙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富春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3,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勤慧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8,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382,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实施(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富春投资、勤慧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富春投资和勤慧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可能减持公司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 3、若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富春投资、勤慧投资根据其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春染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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