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经公司核查,发现上述公告中存在两处错误需要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更正前: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硅微粉厂、李长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协商成交方式合计减持“联瑞转债”8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1.51%。 更正后: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冬及其一致行动人硅微粉厂、李长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协商成交方式合计减持“联瑞转债”8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1.51%。 2、更正前: ■ ■ 更正后: ■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