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直接或间接通过对被投资企业(即国内知名线下欢聚空间品牌运营企业“星聚会”及/或其控制的子公司或实体)进行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等适用法律允许的投资方式,实现企业的投资效益,创造投资回报。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与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冯栋、戚雅琴共同签署《苏州星创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33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1,055万元,占目标认缴出资总额的16.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香飘飘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苏州星创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苏州星创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8月28日 备案编码:SANG2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此次签订的合伙协议有利于帮助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及投资经验,储备优质标的,降低投资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