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10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8月28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2.4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026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2026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2026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026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暨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2026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2026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 2026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暨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6年2月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和2026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7.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的规定:仅发行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4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1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借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逾期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沈阳萃华”)由于部分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萃华在银行等融资机构新增2笔借款逾期,逾期未付本金9,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为107,159.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注:上述逾期金额不包含因逾期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部分5%以上股东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借款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财务风险。目前公司仍有部分银行借款将于未来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推进借款展期相关工作。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10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聘请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8月31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时间和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6年2月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1.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 2.公司原定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聘请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8月31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1、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6年9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6年2月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和2026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公司需要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7.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的规定:仅发行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4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10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偏离达到-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原定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聘请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8月31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时间和投资风险。 3.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6年2月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偏离达到-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5月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1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6年2月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和2026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公司需要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7.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的规定:仅发行A股股票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4元/股,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股价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