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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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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半年度,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进行分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
  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为8,074,538,502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49,690,005.26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08%。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影响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承诺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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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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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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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二年度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9日,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经董事会研究批准,本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公告》(2024[053],以下简称“规划”)。2025年8月28日,本公司对应规划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一年度进展情况的公告》(2025[044])。目前,公司结合第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提升经营质效
  作为招商局旗下专业从事海上运输的航运企业,公司以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运企业”为目标。公司目前拥有世界一流的超级油轮(VLCC)和超大型矿砂船(VLOC)船队,国际领先的液化天然气(LNG)船队和国内唯一的江海洋直达、内外贸一体化的汽车滚装船队。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和航运行业发展趋势、加速推进数字化供应链转型,数字化水平和全链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稳定和持续稳步提高,船队质量和规模稳步提高,经营和业绩韧性进一步彰显。近年来,公司业绩在市场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增长,切实彰显了发展韧性。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共接收16艘新船,包括1艘全球首艘甲醇双燃料智能VLCC“凯拓”轮、8艘LNG船、2艘8.2万吨卡姆萨型散货船、3艘6.2万吨重吊多用途船,以及全球首批甲醇双燃料9300车滚装船“港荣”轮和“深荣”轮;同时完成处置5艘老龄和非节能型船。截至2025年末,公司船队自有船舶235艘,合计3,884.59万载重吨;手持订单64艘,合计788.02万载重吨,运力总规模继续位列国际前列,船队结构进一步向绿色化、年轻化、节能化迈进。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281.77 亿元,归母净利润60.12亿元,创历史新高。在航运市场周期波动加剧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发挥“油、散、气、车、集”全业态平台优势,有效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表1 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各个板块紧抓市场机遇,五大板块均有强劲增长,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6.51亿元,同比增长56.15%;归母净利润69.60亿元,同比增长227.57%。其中,油轮板块表现尤其亮眼,在霍尔木兹海峡断航导致货运需求大幅下跌、全球油运效率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油轮船队在保持了高水平的管理能力,保证了稳定高效的运营效率,业绩飞跃提升,绩效全球领先。公司油轮板块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83亿元,同比增长115.66%;净利润61.89亿元,同比增长378.62%。
  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服务
  公司坚持利润共享机制,自 2024 年起实施年度中期 + 末期两次分红,持续提高分红比例,并配套股份回购注销,切实提升股东现金回报。在利润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提高了分红频次,增加了年度分红比例。
  2025年中期,公司每10股派发0.7元的股息;2025年末期,招商轮船每10股派发2.5元的股息;公司2025年度合计每10股派发3.2元股息,分红总额共计25.84亿元,分红比例提升至42.98%。同时,公司也开展了股份回购并注销,直接提升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加现金回报。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审议通过并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合计回购公司股份6,926.79万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43亿元;其中,2025年内实施了3.11亿元股份回购。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占报告期归母净利润的48.14%。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获得了市场认可。2025年,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公司坚持以稳步提升的现金回报比例切实吸引、回报投资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体现了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也展示了公司对股东利益的尊重、重视与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持股体验,除了加强现金回报,公司通过多样化形式与投资者互动沟通,提升信息透明度,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2025年,公司全年组织境内外券商专题路演212场;举办4场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并继续作为牵头单位组织招商局集团及其旗下五家沪市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演播大厅共同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2025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同业公会指导下,联合东方证券成功举办“我是股东-走进招商轮船”活动,通过组织投资者深度调研与面对面交流,增强投资者对航运市场及公司情况的了解,巩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做好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坚持探索通过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解读定期报告,力争增加中小股东实地调研机会,持续提升公告可读性与投资者参与感及获得感。
  三、推进绿色智能航运,落实低碳转型
  公司坚持探索数智化绿色航运技术,积极响应全球绿色航运号召。2025年至2026年,公司成功接收全球首艘甲醇双燃料VLCC“凯拓”轮;接收全球首批甲醇双燃料动力滚装船“港荣”轮、“深荣”轮,并在天津港顺利完成国内首次滚装船绿色甲醇加注作业,在香港完成香港的首次绿色甲醇加注作业,也是全国首次在锚地完成的绿色甲醇加注,两次成功加注完整呈现了绿色甲醇“产一储一运一加一用”全链条闭环,助力构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生态系统,推动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绿色转型。除甲醇燃料外,公司亦积极探索生物燃油应用,2025年累计加注生物燃油8980吨,进一步拓宽了船队减排路径。通过多元的绿色燃料实践,公司逐步深化数智化绿色转型的目标,也为助力行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用的经验。
  在环保投入与减排成效方面,2025年公司节能环保改造投入共达3.14亿元。招商轮船全年通过实施各种技术手段,旗下各船队共节省燃油约7.36万吨。在管理船舶数量同比增长13.1%的情况下,全年碳排放总量为640.22万吨,同比仅增长5.7%,千吨海里CO2排放强度同比微增1.62%,体现了“量增效优”的成效。此外,公司推广岸电使用,全年岸电消耗234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798.96吨。
  在数智赋能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船奇碳智”平台持续完善,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完成3,484艘船舶的碳排放预测和碳足迹监控。2025年,公司连续五年承办国际性行业交流平台“世界航商大会”,并牵头制定《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计算方法》和《船舶年度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核验方法》两项团体标准,大会上发布了《全球航运公司净零路径实践指南》,持续赋能全球航运业绿色转型。
  四、完善公司治理内控,夯实规范运作
  在制度修订方面,2025年,公司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规则更新需求,完成《公司章程》及各类议事规则等25项制度的修订。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履职效能,承接并扩充原监事会相关职权,提升财务及内控监督的独立性与有效性,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在内部追责与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公司深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高管薪酬与年度考核、战略考核紧密挂钩。公司修订发布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文件,持续强化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廉洁从业约束,全年召开反腐廉政警示教育大会64次。此外,公司构建了由董事会、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组成的四级ESG治理架构,并将ESG绩效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体系。这一机制将可持续发展目标与经营管理责任相结合,确保ESG理念有效融入公司日常运营与管理考核。通过建立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体系,公司将管理层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绑定,促使管理层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提质增效,落实长效机制
  公司将继续发挥全船型平台协同优势,灵活应对市场波动。通过持续优化运力结构与探索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质效提升与精益化管理,持续提升抗风险韧性。聚焦日常经营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坚定推进船队数字化转型升级与多元化绿色船舶技术应用实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强化ESG治理效能,厚植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底色。
  公司将继续统筹长期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维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与交流形式,提升信息透明度与市场认同度,持续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力争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且可持续的回报。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招商轮船”)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26年8月21日书面发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补充通知》。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和中国外运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保证其在对安通控股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外运集运行动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签署此项协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号。
  三、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油价波动和公司拟控股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合并其财务报表等原因,股东会批准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足,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3亿元人民币,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至137.35亿元人民币。
  1.预计增加2026年度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船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3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董事长张日勇先生、董事钟富良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增加2026年度本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亿元。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2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3.预计增加2026年度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财务共享核算服务费、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技术服务收入、港口装卸费等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此项关联交易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5.8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号)。
  四、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意公司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上述授权,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8,074,538,502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9,690,005.26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号。
  五、关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号)。
  七、关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65]号)。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为加强招商轮船总部运营管控能力,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部职能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董事会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合并为行政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2、设立船员发展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3、企业规划管理部调整为战略发展部/改革创新部;4、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调整为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下属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上级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招商滚装所持有舟山新辉滚装码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占该公司13.87%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二年度进展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66])。
  十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吴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成员单位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录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财务公司制定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风险管理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业务权限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操作规程》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风险管理部对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并作为外汇交易系统管理员,设置并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财务部负责对结售汇业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财务公司挂牌汇价定价方法及调度外汇资金满足支付需要;结算业务部分设外汇组,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操作,结算组负责单据初审及账务处理,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审计稽核部负责结售汇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的审计监督。
  3.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财务公司对各项信贷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授信
  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规范用信管理。所有成员单位授信统一由财务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成员单位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增信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将该类业务纳入风险资产范畴,强调稳妥、安全办理。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成员单位提供保证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做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防范相关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等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CA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财务公司已获得与23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17.36亿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总额为9.18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每半年通过查验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其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若发现财务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将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障本公司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其业务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及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等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影响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承诺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一、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人民币6,959,500,459.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074,53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9,690,005.26元(含税)。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年度股东会对中期分红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半年度,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进行分红,以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的30%(合并报表口径)。
  2026年8月27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是践行公司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的具体体现,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议案的授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8月26日下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尽快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外运”)均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东,其中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外运集运持有安通控股14.94%的股份、招商港口持有安通控股5.90%的股份、中国外运持有安通控股3.98%的股份。中外运集运拟与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分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在向安通控股股东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意见;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向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
  ●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协议签订概述
  2026年8月28日,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分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在向安通控股股东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意见;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向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各方作为股东在安通控股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益仍由各方单独享有。
  二、本次协议其他签订方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港口
  ■
  (二)中国外运
  ■
  三、安通控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分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系各方就在安通控股股东会、董事会保持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安排,本事项不涉及对价支付。
  (一)安通控股的基本信息
  ■
  注:根据《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赵春吉已于2026年8月28日选举为安通控股董事长,系安通控股法定代表人,但尚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安通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四、《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的安排
  1. 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在向安通控股股东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意见;招商港口、中国外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向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
  2. 上述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并不影响双方作为公司股东在安通控股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该等权益仍由双方单独享有。
  3. 双方承诺,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
  (二)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且违约方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协议签订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对安通控股的控股权,推动安通控股的治理结构持续优化、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整体治理水平、深化各股东之间的产业资源协同联动;通过强化股东层面的共识与行动合力,赋能安通控股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优势,助力安通控股实现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保障公司以及安通控股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协议签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及黄传京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符布林先生及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子公司签订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 报备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mh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7日下午13:00-14:00举行“招商轮船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文字互动等形式召开,公司将就包括但不限于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坦诚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合规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财务总监娄东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及相关人员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投资者可提前完成网络平台用户注册,通过搜索“招商轮船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mh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 21 63361872
  联系邮箱:ir@cmh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国际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国际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财务公司”)于1996年3月2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是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股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负责办理境外企业结算、现金管理等业务,同时开展存贷款业务。
  国际财务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司注册编号为542740,商业登记证号码为 19755365,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放债人牌照,放债人牌照号码为 MLR1983,董事长为吴泊,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39 楼。
  (二)国际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国际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国际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重大经营决策和整体风险管控。董事会履行对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监督职责。国际财务公司已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职责分工机制,确保各岗位权责清晰、运作有序。
  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国际财务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明确了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并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国际财务公司形成了以自我控制为基础,风险管理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港币
  ■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国际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可能影响国际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异常事项,未发现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产生安全隐患的情形,也未发现国际财务公司违反香港《公司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对在国际财务公司存贷款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无存款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无贷款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旨在保证本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业务的风险。
  本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公司按要求审阅国际财务公司出具的定期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等相关资料,对国际财务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若发现国际财务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将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障本公司资金安全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本公司认为国际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资质,其业务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风险可控,未发现国际财务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后续本公司仍将持续关注国际财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持续识别和评估风险状况,以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6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系燃料油价格大幅上涨和公司取得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控制权后,原关联方与安通控股之间的交易将成为公司与其之间新增的关联交易。
  ● 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6年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114.35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二、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因燃料油价格大幅上涨和公司拟控股安通控股并合并其财务报表等原因,导致公司2025年底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足,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将超过原股东会批准额度。拟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包括招商局共享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集团”)、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发展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等招商系二级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可能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财务共享核算服务、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技术服务、港口装卸等。
  以上三项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3亿元人民币,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计增加至137.35亿元人民币。
  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约23亿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鉴于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7月,按照党中央关于实施石油石化行业战略性重组的部署,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8年8月,经公司制改制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是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注册资本3,26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侯启军,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运输、批发和零售;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氢气、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新能源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及相关服务;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咨询、施工、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力、蒸汽、水务和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技术、电子商务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有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对外工程承包、招标采购、劳务输出;国际化仓储与物流业务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石化产品供应商和主要油气生产商,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二大化工公司,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在2025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6位。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389.53亿元,负债总额14,540.74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8,134.03亿元,利润总额650.83亿元。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外运”)系2002年11月2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K0598),2019年1月18日,中国外运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外运是招商局集团物流业务的统一运营平台,是中国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和整合商,主营业务包括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三大板块。公司注册在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是张翼。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外运总股本为7,173,751,227股,总资产为783.48亿元,净资产为412.90亿元;2025年中国外运实现营业收入968.09亿元,净利润40.22亿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中国外运、其他关联方(包括辽港集团、招商局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招商港口)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中国石化集团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13.05%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中国石化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化集团、中国外运及其他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规范。上述关联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规模较大、行业地位稳固,能为合同履行提供稳定的保障,履约能力较强。此外,以往交易中未发生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就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保障公司船队安全稳定的油料供应及服务,控制燃油等成本、加强双方的业务互惠合作,共同保障国际能源运输供应链安全畅通。
  安通控股与中国外运长期存在大量货代业务,截至2026年8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持有安通控股的股份比例为14.94%,为安通控股单一第一大股东,拟取得安通控股公司控制权,为保障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履行,取得上述控制权后,公司将安通控股与中国外运之间长期存在的交易作为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增加对公司无不利影响,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延续。
  安通控股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一直存在一定数量的财务共享核算服务、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技术服务、港口装卸等交易,系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基础上开展的业务合作。中外运集运取得安通控股公司控制权后,上述交易将成为公司与上述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新增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优化资源配置并强化业务协同。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包括3项子议案:
  1) 预计增加2026年度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船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本次增加后,此项单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35亿元。
  董事会审议该子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预计增加2026年度本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此项关联交易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22亿元。
  董事会审议该子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预计增加2026年度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财务共享核算服务费、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技术服务收入、港口装卸费等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此项关联交易全年预计交易额度增加至5.85亿元。
  董事会审议该子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对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在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审核,同意增加23亿元人民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位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6年度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合法且必要,决策程序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3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项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后,202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计增加至137.3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4、股东会审议情况
  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此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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