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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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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1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预留授予A股期权数量:合计725,100份 ●预留授予A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人民币27.93元/股 一、2025年A股期权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就该等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2025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期权并办理授予A股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10月24日,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1月4日,根据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2月4日,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共计1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之合计4,446,400份A股期权已于2025年12月2日完成登记。 (七)2026年8月28日,根据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授予情况 (一)董事会关于预留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才能获授A股期权: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且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2、授予数量:合计725,100份A股期权(对应725,100股本公司A股,约占截至预留授予日〈即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272%) 3、授予人数:共计100人 4、行权价格:人民币27.93元/股(等同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该价格系根据2025年A股期权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确定方法确定,即预留授予所涉A股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最高者: (1)通过预留授予的董事会决议的A股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交易均价; (2)通过预留授予的董事会决议的A股公告日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交易均价之一; (3)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即人民币27.93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已/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即A股库存股份) 6、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该计划首次授予日(即2025年11月4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预留授予的A股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其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7、预留授予A股期权分配情况 ■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共计1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出合计725,100份A股期权。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对本集团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该等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预留授予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A股期权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A股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本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A股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8月28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725,100份A股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人民币22.87元/股(预留授予日A股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日至每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47%、22.23%(分别采用复星医药A股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159%、1.2540%(分别采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1年期、2年期国债利率) 5、股息率:1.71%。 (二)预留授予对本集团各期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考虑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预留授予725,100份A股期权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人民币54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A股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预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对本集团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对应年份的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机制(如有)计算结果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复星医药2025年A股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预留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复星医药2025年A股期权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截至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复星医药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期权不违反《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A股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5、《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七、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1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预留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预留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合计1,695,400份 一、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根据该计划向合资格雇员作出首次授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授予安排,于本次激励计划获采纳后,将由董事会另行确定首次授予日并于该日向合资格雇员授出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该等承授人可于相关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后、以人民币1.00元/份的价格购买相应数量本公司H股。 (二)2025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分别授出对应超过本公司H股总数0.1%的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议案,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合资格雇员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并办理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5年11月4日,根据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于首次授予下,共计182名首次授予承授人就其获授之合计10,382,200份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与本公司订立授予协议。 (四)2026年8月28日,根据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2、预留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合计1,695,400份(对应1,695,400股本公司H股,分别约占截至预留授予日〈即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635%和H股总数〈不包括H股库存股份〉的0.3135%) 3、合资格雇员人数:共计100人 4、价格:人民币1.00元/份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5、股份来源:(1)本公司H股库存股份,及/或(2)本次激励计划信托受托人于公开市场购入之本公司H股 6、归属安排 预留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间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相关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7、预留授予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分配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1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董事会认为该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共计10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25,100份A股期权,并办理该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 根据该计划之规定,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刘毅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相关授权,董事会认为该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共计100名合资格雇员授予合计1,695,400份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并办理该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 根据该计划之规定,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首次授予承授人的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刘毅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6)。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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