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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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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6-05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与本公司参股企业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目标公司”,股票代码:600179.SH)的第一大股东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公司与中外运集运在安通控股股东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时保持一致意见,本公司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与中外运集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在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保持一致意见。 2.本公司在安通控股的直接持股比例(5.90%)不发生变化,不涉及现金对价或股权投资的增加,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概述 为确保安通控股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本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与本公司参股企业安通控股的第一大股东中外运集运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直接持有安通控股约5.90%股份,中外运集运直接持有安通控股约14.94%股份。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973953 住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17室 (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2968J 住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028474177 (三)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四)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五)法定代表人:楼建强 (六)注册资本:肆拾贰亿叁仟壹佰伍拾贰万陆仟玖佰柒拾玖圆整 (七)成立日期:1998年10月30日 (八)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后目标公司表决权比例变化 本公司与中外运集运均属于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安通控股表决权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本公司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在向安通控股股东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保持一致意见;本公司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如有)向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应与中外运集运委派至安通控股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并不影响双方作为安通控股股东在安通控股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该等权益仍由双方单独享有。 双方承诺,除《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外,任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所持股份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 任一方违反《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且违约方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致行动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一致行动协议》不得随意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五、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安排系基于商业合作及业务协同的需要,并符合本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一方面,一致行动安排通过股东层面的协同配合,有助于促进安通控股提高决策效率,为其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支持,从而实现本公司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本公司可以借此契机,加深、加强与中外运集运、安通控股在港航业务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及业务优势,提升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实现本公司的战略发展。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改变本公司对安通控股的持股比例,安通控股仍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对安通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将由权益法核算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优化更贴合本公司战略投资定位,一致行动安排对本公司业务开展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6-04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本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的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提议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1,107,015.2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87,224,735.1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1,502,981.28元。 本公司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按本公司现有最新总股本2,482,148,285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6,429,657.0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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