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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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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远大石油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化)、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远大)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2亿元、1亿元。
  2、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温州银行)签署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及控股子公司远大昌睿资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昌睿)、远大油化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6,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远大油化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1、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2026年度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2、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2026年度提供子公司互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油化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515号12-1、12-2、12-3、12-4、12-5、12-6,法定代表人为蔡华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鲜蛋批发;肥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化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蔡华杰持有其25%股权,孙祥飞持有其5%股权。
  远大油化2025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610,768万元,利润总额-32万元,净利润-193万元;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781万元,负债总额98,2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1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7,993万元),净资产13,557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化2026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1,944,672万元,利润总额3,892万元,净利润2,919万元;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14,726万元,负债总额198,2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9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208万元),净资产16,476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昌睿成立于2024年3月28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港浦路60号1幢1号1-2-6室,法定代表人为周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昌睿注册资本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周绅持有其20%股权,王科持有其10%股权。
  远大昌睿2025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21,897万元,利润总额2,288万元,净利润1,712万元;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926万元,负债总额26,2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740万元),净资产6,721万元,无或有事项。2026年度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127,701 万元,利润总额 3,435万元,净利润 2,580 万元;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 53,899 万元,负债总额 45,0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5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5,098 万元),净资产 8,801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昌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大道8号1号楼315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宁波远大2025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432,176万元,利润总额964万元,净利润202万元;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401万元,负债总额38,2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249万元),净资产10,152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6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159,219万元,利润总额1,346万元,净利润1,009万元;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5,506万元,负债总额34,3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344万元),净资产11,162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点为UNIT B,5/F BEST-0-BEST COMMERCIAL CENTRE 32-36 FERRY STREET YAU MA TEI HK,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钢铁、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2025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419,236万元,利润总额-19万元,净利润-19万元;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409万元,负债总额41,3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303万元),净资产9,105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2026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266,875万元,利润总额2,253万元,净利润2,253万元;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 68,078万元,负债总额 57,0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66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7,028万元),净资产 11,050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交通银行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2 温州银行: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决算日后三年为止。
  2.3 上海银行: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
  3.1 交通银行: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2 温州银行: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
  3.3 上海银行: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金额
  4.1公司为远大油化、香港远大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2亿元、1亿元。
  4.2 公司为宁波远大、远大昌睿、远大油化向温州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6,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
  4.3 远大物产为远大油化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油化、远大昌睿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油化、远大昌睿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110,843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85,343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125,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7.61%。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1,110,843万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423,226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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