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顺景科技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65,393,83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A股股票,拟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671.79万元(含本数)的资金,具体发行数量及募集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年产1,000万套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年产300万套IMU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4.50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5.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76元/股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5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12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50)。 3、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51)。 4、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 5、2026年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314.00万份股票期权和7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6、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0万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完成前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50万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和回购注销的情况 1、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5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775.00万股的4.52%,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自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6元/股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6.60万元加上相应利息之和,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注:最终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50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4,446,101股减少至884,096,10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人民币350,000元。公司本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11破1号之二),裁定确认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债权人依照《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申报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破产法院进行处理,不再包括在此次申报的债权范围内。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67777937 5、电子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治理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有效衔接,夯实公司合规管理基础,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 ■ 本次修订的相关治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1-8项制度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