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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8月27日,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960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共同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8月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向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可以为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石湾鹰牌、天安高分子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公司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3,96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2、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农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公司与浦发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94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2%,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10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4.01%。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2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9月9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须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邮件等方式登记(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为股权登记日为在册股东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吴真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1-6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天健已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聘期已届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立信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7.7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2)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3)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4)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5)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惠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敏珊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拟定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较2025年增加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年,此期间天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聘任审计机构天健已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聘期已届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规,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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