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4,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1%。本次泉峰中国投资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9.58%,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 ●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24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4%。本次泉峰中国投资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0.06%,占公司总股本的17.80%。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获悉泉峰中国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泉峰中国投资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