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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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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董事会没有做出新的批准额度之前,授信额度暂按本额度执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项目: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 延期时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延期至2028年9月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9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131.3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868.88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单位:万元
  ■
  注:“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变更用于“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结项并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全部变更调整追加投资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9月,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拟通过建设统一的办公场所,优化办公环境,发挥总部集中管理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同时建设并升级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七大部分,以用户为核心,以新营销思维为导向,升级营销体系,拓宽营销边界,加大品牌宣传有效投入,加强用户渗透与精准触达,强化电子商务能力,扩展品类和品牌矩阵,提升公司运营统筹能力和管理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构建品牌良性发展生态环境。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42,278.1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9,002.72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项目总部基础办公区域已正常投入使用,日常核心办公需求得到保障,但项目整体未完成最终交付,一是项目整体合同尚未完成全流程结算,仍有部分分项工程处于收尾待验收状态,项目最终工程造价暂未通过建设方与施工方的共同核验确认,按工程合同约定与财务合规管控要求,对应结算尾款暂不具备支付条件;二是项目涉及的部分楼层的定制化装修工程尚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动态优化装修工序节奏,避免无效投入与资源浪费。上述情况属于工程建设全流程中的常规的合规性环节,项目整体需进行合理的工期顺延,既严格保障全流程财务合规、工程资料完整,也能确保各部门楼层的装修品质、功能布局匹配总部集中管理的长期使用需求,为七大品牌功能中心的落地运营筑牢更扎实的硬件基础。
  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强化募集资金全流程管控,审慎开展决策,保障募集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公司将持续跟踪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与外部环境变化,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配置,常态化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风险防控,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与实施。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内外部环境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化妆品行业由前期较为粗放的“量的扩张”演变为高品质、强品牌的“质的提升”。消费者需求日趋多元化与精细化,倒逼产品创新周期缩短与价值体验升级。在此背景下,公司“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通过打造集中统一的现代化运营枢纽,落地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七大核心功能板块。项目以筑牢支撑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的营销与运营基础设施为核心,系统性强化一体化协同管控能力、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能与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用户为核心、以新营销思维为导向,搭建体系化、专业化的新营销运营生态,打通业务创新、品牌全链路运营、品牌价值建设全流程,形成从用户需求洞察、功效产品开发、全渠道市场销售到用户服务体验落地的业务闭环,升级公司全局运营统筹能力,深化对消费者的理解与服务能力,提速市场响应节奏,拓宽市场边界,更高效的传递品牌核心理念,沉淀用户资产,稳步夯实品牌长期价值与竞争壁垒。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
  在“扩内需、强科技”国家战略的纵深引领下,中国美妆产业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等专项政策精准落地,从新原料备案绿色通道、功效宣称规范、产业集群培育等维度全链条赋能,明确了我国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跨越的发展路径。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权威数据,2025年国货美妆品牌市场份额已攀升至57.37%,实现对外资品牌的系统性反超。当前国货崛起、全域渠道融合、细分赛道深耕已成为产业发展核心主线,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精品化、科技化、合规化”成为主流趋势,非理性流量竞争将逐步退场,优质资源向拥有核心技术壁垒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集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心智持续向国货倾斜,共同构筑了美妆市场的结构性成长动能,叠加消费者需求精细化、个性化演进,新原料开发、功效技术突破、差异化产品矩阵搭建、营销与运营模式创新、品牌价值建设等,正共同勾勒出中国美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
  (2)公司具备聚焦营销升级扎实的实施能力
  公司深耕化妆品行业二十余年,旗下品牌聚焦肌肤抗皱淡纹等功效性护肤及彩妆赛道,以差异化品牌定位精准覆盖不同年龄、消费偏好的人群需求,在市场中已建立起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已构建覆盖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与线上天猫、抖音等多渠道协同发展的立体化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渠道运营、品牌管理及新媒体营销实战经验。公司将“生物科技”为核心战略,搭建起“基础研究-原料开发-原料生产-配方研究-生产智造-检测评价-科学传播”七位一体的全链路研发创新体系,通过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深化产学研协同、强化知识产权布局,在原料创新、产品开发及行业标准引领等方面积累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公司自研原料近百款,累计配方约3000个,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99项(其中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83项),累计主导或参与制订标准102项,累计发表论文65篇(其中SCI收录25篇)。公司坚定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理念,持续筑牢技术护城河。此外,公司构建了高效协同的自主生产与供应链管理体系,以数字化驱动敏捷、柔性生产与流转,为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强劲的生产支撑和供应链保障。二十余年的品牌积累、硬核的研发、稳定的供应链底座、全渠道销售网络与成熟的运营实战经验,为本项目的七大运营中心的高效协同落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项目预计收益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对公司销售业务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提升公司市场营销能力,有力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稳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大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4、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行业趋势,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与公司情况作出的审慎考量,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规模。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19号解释,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20号解释,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9号解释、20号解释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主要系本期售价较低的眼膜类产品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四抗及小红笔系列产品升级售价较高同时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二)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6年第二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1.28元/公斤,降幅5%,主要是公司加大了规模化采购力度,部分原料也进行了优质国货原料替代,从而降低了采购成本。
  2、 水溶保湿剂
  2026年第二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81元/公斤,降幅6%,主要是部分原料通过国产化替代降低了成本。
  3、液体油脂
  2026年第二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4、乳化剂
  2026年第二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4.22元/公斤,涨幅12%,主要是欧洲汇率波动导致涨价。
  5、表面活性剂
  2026年第二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5元/公斤,降幅8%,主要是部分原料通过国产化替代降低了采购成本。
  6、包装物
  2026年第二季度,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2%。其中,盖子类包装物下降15%,软管类包装物下降12%,塑瓶类包装物下降7%,主要是公司通过规模化采购、市场竞价等方式降低了采购成本;玻瓶类包装物小幅波动,整体持平;纸盒类包装物上涨12%,主要是包装物工艺增加导致价格上涨。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生物”)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131.32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3,393.5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913.2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正常履行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获得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2026年8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5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审核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9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ERP管理系统建设,不单独测算投资效益。
  注3:本对照表不包括理财利息。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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