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0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变更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新保险合同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影响请参见《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22)和本报告相关披露。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严圣军、曹德标、茅洪菊、涂海洪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严圣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曹德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茅洪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涂海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树华、杨东升、刘睿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刘睿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曹德标、涂海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反馈。2023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触发值,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157.00万份由公司注销;另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共计40.25万份。上述合计1197.2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将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事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 年8 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二)提名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严圣军先生、曹德标先生、茅洪菊女士、涂海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李树华先生、杨东升先生、刘睿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1、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睿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 年的情形,且未在超过3 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 2、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生,博士,南京大学兼职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2023年两度荣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16年,入选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名单”;2018年,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组织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2019年荣获“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20年7月,荣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20年11月,当选“2020 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2021年4月,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2021年5月,荣获“张謇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严圣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93,901,228股股份,与茅洪菊女士共同通过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22,552,183股股份,与茅洪菊女士共同通过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345,534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591,798,945股股份。严圣军先生与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茅洪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严圣军、茅洪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先生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1.21%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 严圣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德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4月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同时担任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副会长,并参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制定。荣获“中国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杰出贡献奖”、“第二十三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多项荣誉,被评为南通市首批高级“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 曹德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74,300股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05%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茅洪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茅洪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严圣军先生共同通过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22,552,183股股份,与严圣军先生共同通过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345,534股股份。茅洪菊女士与严圣军先生为夫妻关系,严圣军、茅洪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洪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涂海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生,工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先后任重庆红岩汽车财务总监、陕西法士特齿轮财务总监、爱仕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韵达股份财务副总裁、天地华宇物流集团副总裁兼CFO以及壹米滴答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集团高级副总裁、CFO;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涂海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250,2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会计学博士,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首席财务官。现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PE实践教授和硕士导师。2025年1月6日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树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东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律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律诊所教师,北京市优秀律师。曾任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室主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主任、第十届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职与公司律师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三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北京市国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合规与风险防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10月24日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东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东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睿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03年6月至今于武汉纺织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外审专家等。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2023年10月24日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睿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睿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17)。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25,00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天楹”)。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天楹作为承租人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北银金租以售后回租方式为扬州天楹提供融资人民币 25,000万元,用于偿还存量银行借款等。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扬州天楹所负全部债务向北银金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9月22日 3、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七里社区 4、法定代表人:张小康 5、注册资本:11,2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承租人扬州天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北银金租【2026】回字0069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修订及补充。 3、主债权:指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以主合同附件《实际租赁附表》为准。 4、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天楹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1.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7%。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担保文件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4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 1、发行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发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资金使用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等各项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发行计划,同时本次发行事项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3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