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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富维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当前公司总股本743,057,880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1,458,682.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08,515,479.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58,68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股东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上述股东会授权范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富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6-042。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2年8月9日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60,07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8元。截至2022年8月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35,033,590.3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3,111,604.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11月21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1-6月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2026年1-6月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本公司2026年1-6月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60,0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111,604.2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9,460,07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63,651,530.2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货币资金为748,310.11万元,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产品的额度为36,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81%。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发出通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08,515,479.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58,68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富维股份2026年投资预算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需求及投资项目导入,对公司2026年度投资预算进行变更,变更后年度投资预算总额预计为58,930.48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预算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富维公司经管层人员2026年绩效指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洪敏先生回避表决。 7.关于富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8.关于富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洪敏先生回避表决。 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富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2.专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说明 (一)内部董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津贴按约定的时间周期发放,内部董事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五)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六)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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