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前三个计息年度利率为4.00%,后两个计息年度利率下调至2.9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一一第四号零售》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科学铺排进度、有效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各项工作进程。报告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6,083万元,完成抗拔桩、立柱桩及马道改移等核心保障工程,全力推进注浆封底施工,持续优化红线外景观方案及幕墙招标图等工作。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高管人选任职资格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查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斐: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2006年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牡丹园店总经理,大成路店总经理,翠微店总经理,公司营运总监、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简历 王凯: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起历任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女士服饰采购部主办,龙德店男士服饰采购部经理、女士服饰采购部经理,翠微店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营运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翠微店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8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斐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苏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待公司股东会选举苏斐先生为公司董事后自动生效。上述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三、董事会同意聘任苏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凯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斐: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2006年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牡丹园店总经理,大成路店总经理,翠微店总经理,公司营运总监、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翠微集团(翠微股份)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简历 王凯: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起历任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女士服饰采购部主办,龙德店男士服饰采购部经理、女士服饰采购部经理,翠微店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营运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翠微店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 至2026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6年9月16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