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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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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4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公司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5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钢板材)近日收到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鞍钢集团根据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将其于2021年8月通过无偿划转,受让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长3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鞍钢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鞍钢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鞍钢集团将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5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本钢板材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逐步对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存在业务重合部分的资产进行梳理和重组,消除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形;
  (2)业务调整:对业务边界进行梳理,尽最大努力实现差异化的经营,例如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产品档次、应用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
  (3)委托管理:通过签署委托协议的方式,由一方将业务存在重合的部分相关资产经营涉及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全权委托另一方进行统一管理;
  (4)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
  上述解决措施的实施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前提。
  2.鞍钢集团目前尚未就解决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鞍钢集团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情况外,鞍钢集团或其他子公司获得与本钢板材的业务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时,鞍钢集团将尽最大努力给予本钢板材该类机会的优先发展权和项目的优先收购权,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并将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依据;
  4.鞍钢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本钢板材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本钢板材其他股东的权益;
  5.在鞍钢集团拥有本钢板材控制权期间,鞍钢集团作出的上述承诺均有效。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本钢板材权益受损的情形,鞍钢集团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诺延期履行原因
  鞍钢集团自承诺以来,致力于履行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积极探索解决同业竞争途径。2023年3月,本钢板材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差额以现金补足,以解决钢铁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该交易将导致公司关联销售比例大幅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资产重组是解决同业竞争最为有效的途径,鞍钢集团持续进行方案的论证、调整和沟通协商,寻求最优解决方案,以不违背原承诺“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的初衷。
  三、变更后承诺相关内容
  除以下内容外,拟变更后的承诺函将与现有承诺函保持一致:
  1.承诺有效期自原有承诺函基础上延长3年。
  2.原有承诺函的表述“2.鞍钢集团目前尚未就解决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鞍钢集团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修改为“鞍钢集团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解决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履行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延期期间承诺得到切实履行,鞍钢集团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由鞍钢集团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建立股东沟通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向市场通报工作进展。
  3.加快方案论证并分步或整体推动实施,实质性减少同业竞争,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五、承诺延期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鞍钢集团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系基于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所作出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钢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会议认为:鞍钢集团根据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其就下一步解决同业竞争表明了方向,保障措施得当。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钢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战维、阎东宇、王东晖、唐耀武、刘振刚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5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6,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8.00亿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8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本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18”。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8日。
  自2025年9月17日变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后至2026年6月28日本钢转债摘牌,本钢转债发生转股158,15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108,231,952股增加至4,108,390,102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108,231,952元增加至人民币4,108,390,10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公司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变更等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5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异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6-05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4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9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9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4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战维、阎东宇、王东晖、唐耀武、刘振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公告》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战维、阎东宇、王东晖、唐耀武、刘振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阎东宇、全喜红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刊登于202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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