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已于2026年1月5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希望转债”的兑付事宜,按债券面值106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兑付数量为9,472,781张,兑付总金额为1,004,084,781.20元。2026年1月5日,“希望转债”在深交所摘牌。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拟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2026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新希望集团将其持有的473,5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3、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762,75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34.3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预计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8,000.00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承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出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31,1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6、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生效后24个月内,新望租赁为公司的分子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7、新希望保理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2年,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1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8、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251.39%,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10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9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384,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9、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充实公司资金储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包含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四个债券品种,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一次注册,分期分品种发行。最终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额度为准。本次申请注册PDFI,批文内各品种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0、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根据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维持担保比例的约定,为保障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新希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6,500,000股A股股票作为补充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补充质押登记。
  11、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延长至2026年8月27日。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27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畅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4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8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上限90亿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抵质押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 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公司2026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了总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部分融资工具使用过程中,公司拟使用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预计2026年度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权益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本次申请的抵质押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外汇收入与支出及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资金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并禁止从事任何投机套利行为。随着公司境外投资增加、跨境采购的资金量增加,导致外汇敞口扩大,公司拟通过更大额度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因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与外币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同时,受国际能源冲击等因素,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与不确定性提升,会致使美元兑公司所在国的各国币种汇率及利率存在双向波动。为有效管理国际投融资与进出口等业务,及相应衍生的外币资产与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决定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7,233.3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2
  债券代码:127049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6年6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8,838,617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0.20%,过户价格为4.81元/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8,838,617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0.20%,过户价格为4.81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6年6月27日。经审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的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持有人个人2025年度绩效考核也分别达到不同的考核等级。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将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8,720,617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总股数8,838,617股的98.66%,本次解锁数量占公司截至2026年8月25日总股本4,502,777,158股的0.19%。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份额对应公司股票28,000股,因员工离职不能解锁的份额对应股票90,000股,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3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股,公司总股本增加459,363,957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9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7,233.31万元,明细如下:
  ■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仅对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应收账款计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最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按组合计提信用风险损失的应收账款
  ■
  按账龄分析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损失率如下:
  ■
  注: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2)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05.55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仅对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按账龄划分。
  (1)按账龄分析计算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损失率如下: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33.0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894.7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97,233.3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0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5,5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251.39%,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10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9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 384,0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议案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公司实际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1,410,471.13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69,409.29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377,251.97万元。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与被担保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以及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经核查,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并且经过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被担保对象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
  1、担保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3、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每一笔借款的担保期限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并签订担保协议或合同。
  前述担保中为对于部分非全资控股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或其他股东已提供相应适当的股权质押、财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不低于担保主债权金额。
  (二)对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的担保
  1、担保人:公司下属担保公司
  2、被担保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3、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每一笔借款的担保期限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并签订担保协议或合同。
  6、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对象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
  (2)借款的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向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
  (3)公司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10,471.13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3.5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担保余额为69,409.29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3%。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8
  债券代码: 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进行任何投机套利操作,但相关业务仍存在市场、操作、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联储自2024年7月开启降息周期,累计降息175个基点,使联邦基金利率从2001年以来的高位降至目前3.50%–3.75%的区间。然而,因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全球能源成本迅速攀升,美联储暗示年内存在恢复加息的可能,推动美元指数再走强。与此同时,亚洲及多数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属于能源净进口国。本轮能源价格上涨不仅推高进口成本,也削弱贸易顺差、经常账户和外汇收入,对经济增长及本币汇率形成双重压力。因此,在美元维持强势、全球风险偏好下降以及能源价格仍处于高位的背景下,2026年亚洲及新兴市场多数货币仍面临进一步贬值压力。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要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概述
  1、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外汇收入与支出及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资金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并禁止从事任何投机套利行为。随着公司境外投资增加、跨境采购的资金量增加,导致外汇敞口扩大,公司拟通过更大额度来进行套期保值。
  在多变化的经济大环境下,通过各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可为公司有效地降低汇率与利率的风险。经过对经济大环境的分析和判断后,针对当下风险敞口的总金额、期限及类型去制定有效的套保方案,可大幅地增加公司对整体业务未来的确定性。
  2、交易金额: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
  3、交易场所: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场所为中国境内、境外新加坡或印尼等国家的银行双边场外渠道,不涉及交易所场内市场。因绝大部分的资金与采购贸易业务主体为境外分子公司,境外衍生品市场有定制化程度高、产品类型丰富、流动性好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较高。
  4、交易品种: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减少实际经营活动中汇率与利率波动带来的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的变动影响,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和利率产品开展的以保值为目的的资金交易业务。外汇类业务主要涉及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并辅之以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利率类业务主要涉及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并辅之以利率期权等。
  5、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公司采购或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业务现金流,以及正常经营下的自有现金,未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十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保值型汇率和利率交易业务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或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其他条款:保值型汇率和利率交易业务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资金交易等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业务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海外BU及饲料BU负责人等组成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明确资金交易业务工作小组的参与部门与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业务工作小组负责评估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报董事长、总裁及业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业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资金交易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和业务工作小组应充分理解资金交易对应的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值型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均将按照利率差额的净额来进行交割。
  3.履约风险。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在开展资金交易业务前需进行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并拟定交易方案(包括资金交易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业务领导小组。
  3.公司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合约由业务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总裁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资金交易合约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交易合约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示业务工作小组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交易合约进行合规性审计。
  六、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2.当公司已经交易的资金合约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资金交易合约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5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新增股份将于2026 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363,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9,999,996.62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502,777,158股增加至4,962,141,1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投资”)、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吃街”)、刘永好、李巍、刘畅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由55.38%被动稀释至50.25%,权益变动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6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批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99,999,996.62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85,310,331.64元。截至2026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6第0024000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海县新好农牧有限公司、莱阳新好牧业有限公司、曹县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淄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盐亭新好农牧有限公司、襄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湖北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合阳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礼泉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吴起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宜君新六科技有限公司、毕节新六农牧有限公司、镇远新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邵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巨野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项目主体”)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条款,各项目主体在上述监管银行相应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如下:
  ■
  注:上述合计账户余额为保荐机构直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汇入公司专户的金额,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乙方:各监管银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专户专项用途如下表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晨、张寅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3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回售价格:101.267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8月18日
  5、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9月4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9月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9月8日
  9、回售申报期内“希望转2”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1.26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希望转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希望转2”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希望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希望转2”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的票面利率);t=289天(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89/365=1.267元/张(含税)。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13元/张;②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③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1、“希望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27049”,转债简称为“希望转2”。
  3、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4、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5、回售价格:101.26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希望转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8日。
  7、“希望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希望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希望转2”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希望转2”持有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希望转2”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希望转2”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希望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9月4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9月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9月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月2日)起,“希望转2”将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4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前为10.59元/股,调整后为10.13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 9月1日
  一、关于“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81,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2,债券代码:127049)。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5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4.4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5日起由14.45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向3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25日起由14.40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2)。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由14.39元/股向下修正为1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
  因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3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7日起由10.6元/股调整为10.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5日起由10.61元/股调整为10.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 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希望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未来 4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13 日至2026 年8 月12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1)。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5.66元/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2,141,115股。
  根据前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格P0为10.59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5.66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10.2018%(459,363,957股/4,502,777,158股,股份总数以发行前总股本4,502,777,158股为计算基础)。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A×k)/(1+k)=(10.59+5.66×10.2018%)/(1+10.2018%)=10.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1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进展公告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拟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762,75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34.36%。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的实际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余额为121,038.44万元。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及202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与被担保人的控制关系,详见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经核查,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饲料原料供应商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公司197家下属公司
  4、担保期限: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签署的担保协议规定的期限为准。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金额:以协议中签订的担保额度为准。
  7、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
  上述下属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对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已经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或贷款如无法如期归还,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1,038.44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45%。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7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1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0.32亿元,公司持股34%,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其余60%股权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成立以来,为新希望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提供了高效、多样的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8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上限90亿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2、关联方关系
  本次的协议签订对象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5名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该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芳
  注册资本:303,200万元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 26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10100567178379M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现营业执照所载业务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公司主要经营下列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现有股权结构见下表:
  ■
  2、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006,360.32万元,负债总额660,474.64万元,净资产345,885.6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376,983.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543.23万元,当年因信用风险资产减少冲减信用减值损失1,852.30万元,营业利润11,990.83万元,净利润9,205.34万元。
  截至2026年6月末,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11,043.31万元,负债总额359,657.46万元,净资产351,385.85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265,386.81万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49.72万元,营业利润 6,705.65万元,净利润5,125.72万元。
  3、关联方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信贷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按照协议约定,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要求,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存款收益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存款平均利率水平;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业务服务收费标准;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整体融资成本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票据业务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非融资性保函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委托贷款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债券承销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其他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综上,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和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对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及费用事项约定如下):
  1、存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业务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按照“用款自由”的原则,无条件满足公司的支付要求。其存款限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对外披露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要求,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存款收益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存款平均利率水平。
  2、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包括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财务公司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与收付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业务服务收费标准。
  3、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各类信贷业务服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90亿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分割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
  (1)贷款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服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等。财务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协商确定,整体融资成本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对公贷款平均利率水平。
  (2)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票据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综合管理等业务服务。
  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
  (3)非融资性保函: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4、委托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5、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6、债券承销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成员单位债券承销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7、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8、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推荐,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采购方提供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业务服务。
  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
  9、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同意按照公司申请,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经营资质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10、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署后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从事金融服务的牌照资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财务公司专注于服务集团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以助推集团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是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熟悉资金集中管理、了解产业经营发展、贴近产品市场的天然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出身实业。财务公司是从实业中成长起来的,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不同,财务公司背靠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根基坚实,业务竞争具备多种优势。首先财务公司作为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平台,强化了资金的安全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财务公司深耕集团发展,能够清晰、全面地掌握集团发展规划,深入挖掘集团成员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优势的同时,降低了金融服务的寻找成本、管理成本、尽职调查成本等,降本增效价值凸显。二是扎根产业。财务公司是集团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能够充分发挥贴近集团产业及实体企业的天然优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产业链上存在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信贷支持不足等问题的中、小微成员企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金融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效率,主动服务产业链,促进集团产业协同健康发展。三是易控风险。财务公司秉承“稳健经营、审慎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监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此外,财务公司深入了解集团成员单位所在产业,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通过固化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控制节点等,进一步强化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风险控制、提升资金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方面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相对优势,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对于强化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合作共赢发展,探索创新农牧业金融新道路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2、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公司及客户融资问题。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财务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发展中对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融资需求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诉求。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服务和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服务于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自身规模的发展壮大,金融服务能力的不断拓展,产融结合的不断创新;通过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可以有效强化自身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能力,提升自身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牌照价值,引入更多金融市场低成本资源,与公司实现互惠共赢发展。财务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的支持与协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和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详见下表:
  表1:2025年1-12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
  表2:2026年1-6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 希 望 公告编号:2026-86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