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并签署了《转让协议》,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 44,636.26万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要求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现金3,324.82万元,并有101套商品房已网签备案至公司名下,且公司已办理完成101套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抵质押物有:海药房地产将3号楼及9号楼110套商品房抵押给公司,抵押顺位在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之后;自然人邱晓微以其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为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2022年债务剩余部分17,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已办理质押登记。 因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归还剩余欠款,公司于2023年11月起诉南方同正、海药房地产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3)琼 01 民初 648 号),判决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 2022-2023 年度债务转让价款 31,116.99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相关被告方向公司支付 2022-2023 年度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 20,045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其他相关被告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海南海药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5年2月立案执行,案号(2025)琼01执271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露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2023 年 1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4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邵蓉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王建平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建平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左亚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畅先生、张然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刘畅先生、张然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左亚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志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两位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晏小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晏小敏先生符合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简历: 潘贵豪先生:汉族,1981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加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战略投资部项目经理,新兴铸管集团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资本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董事会秘书,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现任海南海药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贵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左亚涛先生,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一级法律顾问。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律合规部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左亚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志强先生,汉族,1971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兴重工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应急产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事。 截至目前,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专职派出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晏小敏先生,汉族,1985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晏小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畅先生、张然女士的辞职报告,刘畅先生因个人原因、张然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刘畅先生、张然女士将不再担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畅先生、张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畅先生、张然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畅先生、张然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左亚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王志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左亚涛先生、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晏小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晏小敏先生符合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董事会秘书晏小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简历: 潘贵豪先生:汉族,1981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加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战略投资部项目经理,新兴铸管集团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资本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董事会秘书,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现任海南海药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贵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左亚涛先生,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一级法律顾问。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律合规部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左亚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志强先生,汉族,1971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兴重工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应急产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事。 截至目前,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专职派出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晏小敏先生,汉族,1985年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晏小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 (财会〔2026〕7号)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以上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就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