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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4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23,172,938.8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8,505,002,766.80元;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8,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806,444.70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时修订更新,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临2023-005号、2023年2月15日发布的临2023-010号、2023年7月8日发布的临2023-049号及2024年1月12日发布的临2024-004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1107010135024781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493192001910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40273217767)3个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23,172,938.8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8,505,002,766.80元。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3,032,836.9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333,872.62元。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3,032,836.95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33,872.6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3-020号)披露。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7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054号)披露。公司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为前提,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7.3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4-047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51号)披露。公司实际使用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1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4.31亿元已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02号)、2025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35号)及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 经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43号)披露。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068629109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55.29亿元(最高额)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8亿元。具体归还情况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5-071号)、2026年1月27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07号)及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28号)披露。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在使用期限内如期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6-033号)披露。 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3-019号)披露。 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4-050号)披露。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将购置的一座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并将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试验平台已交付投入使用,且不涉及募集资金后续投入及专户开立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25-024号)披露。 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12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报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2023-085号)披露。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5亿元(含“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信息已经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12月。 注2: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经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5亿元(含“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前述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3: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08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 注4: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部分。 注5: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提高项目履约核心能力,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附表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的下属网点。)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4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待投入募集资金差额主要是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公司于2025年11月、2026年1月、2026年5月,分别提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0亿元人民币、3.16亿元人民币、2.65亿元人民币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临2026-007、临2026-028)。 2026年7月,公司再次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7.18亿元人民币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归还后,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9.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9.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3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张兆祥、董事刘易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孙子宇、张国厚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6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至2029年12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金额由人民币712.7亿元调减至人民币593.8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共九项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深惠城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9年12月;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以下简称“越南金瓯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待投入募集资金差额主要是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惠城际项目的实施周期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原预定的2026年8月延至2029年12月。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深惠城际项目需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平南铁路征拆)未能按时提供,平南铁路原计划完成征拆时间为2021年11月,实际完成征拆时间为2026年6月。受关键前置条件“平南铁路征拆工作”滞后影响,项目范围内鲤鱼门站、深圳北站2座车站及4个区间未能在合同计划时间正常推进,致使项目整体工期延后。截至2026年6月,平南铁路已完成征拆工作,本项目陆续进场施工。结合本项目剩余工程量及施工周期标准,经与建设单位初步协商,公司拟将深惠城际项目初步验收及开通初期运营时间调整为2029年12月。 (三)对深惠城际项目可行性的重新论证 截至2026年6月30日,深惠城际项目投入金额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批准,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城际交通供给质量,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有序实施一批城际铁路项目。深惠城际铁路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深莞惠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本项目是在上述背景下,为落实“双区”战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网中的深港区域放射线,深莞惠都市圈城际网的横向骨干线,构建的一条兼具城际、市域客运功能的城际铁路,以实现深惠间1小时交通圈和市域半小时通勤圈,支撑深莞惠都市圈融合发展。 本项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深港区域城际铁路网重要组成,其建设将为深惠中心城区间架起一条快速联系通道,满足两地间城际客流快速出行需求,补齐城际公交短板,促进人员高效便捷流动,发挥深圳对惠州、东莞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深莞惠联动发展,助推大湾区建设,落实国家战略,支撑深圳市建设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满足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运作大型工程承包项目的技术、人才和经验保障 公司从事的工程承包业务主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模式运作,项目的实施对总承包商在专业技术、人才、资金实力、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经验等各方面都具有很高的要求。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多项重大施工总承包业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目前公司拥有深厚的专业人才储备,包括具有优异业务能力、管理经验和外语水平的持证项目经理,和报价、采购、施工、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公司工程项目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的交叉有序进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能够在工程费用最优的同时确保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2)公司对总承包项目已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公司在前期调查、投标报价、签订合同、项目策划、项目实施等全阶段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运营和资金管理实施了严格的管理控制程序,在总承包项目中,主要是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程序避免项目的运作风险。为了控制工程承包项目中的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规范分包项目招投标程序;②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调查力度;③加强内部管理,加速资金周转;④强化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等。 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认为“深惠城际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该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妥善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深惠城际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考虑,仅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本次深惠城际项目延期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原投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越南金瓯项目位于越南南部金瓯省南根区登瑞县近海地区,总装机350兆瓦,分为 A、B、C、D 四个风场,项目业主方为越南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国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潮间带风电场、集电海缆、220 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等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供应、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等。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改善当地乃至整个越南南部地区电力短缺现状,为当地创造数百个就业机会,并显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进而促进越南全国经济发展。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61亿美元(按照2022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计算,约合人民币44.88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9.06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4年7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业主未及时启动C、D标段的建设工作,未向水电国际公司支付相应的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C、D标段的合同未生效执行,业主计划在A、B标段项目完工后再行推动C、D标段项目生效。经与业主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越南金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越南金瓯项目分为A、B、C、D四个标段。根据越南金瓯项目原EPC合同及项目整体开发规划,越南金瓯项目采取分阶段开发模式,C、D标段需在A、B标段建成并实现COD(商业运行)后方可启动建设。截至目前,由于业主资金到位情况、A、B标段执行情况等前置条件尚未达成,C、D标段尚不具备启动条件,无法按既定开发路径继续推进。 同时,自2021年签署C、D标段EPC合同以来,项目外部环境及开发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原EPC合同项下风机机型、设备配置、技术标准及设计方案均基于当时市场条件确定,现阶段相关风机机型已完成迭代升级,部分设备已停产退市,不再具备供货条件,原合同所依据的技术参数、设备选型及工程方案已难以适配当前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若项目重新启动,需重新开展项目论证、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投资测算及各项审批工作,项目已不具备按照原EPC合同约定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因此,经公司审慎研判,越南金瓯项目C、D标段项目继续实施所依赖的开发时序、技术落地、资金保障等核心条件均已发生重大实质性变更,该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原EPC合同的现实条件,对应剩余募集资金已不具备继续投入项目建设的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同步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未来如有需要,公司将通过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 (三)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盘活闲置募集资金、最大化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存放专户造成资源闲置,公司拟将越南金瓯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5亿元(含越南金瓯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主营业务运营、市场拓展、供应链结算、人才投入及后续业务储备等经营事项。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越南金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外部行业环境、项目落地条件、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客观配套要素约束等实际情况,经慎重研究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可有效拓宽公司营运资金来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经营灵活性,减轻公司日常经营当中的资金压力,降低外部融资规模与融资成本,优化整体资金结构,是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合理举措,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议案》,同意深惠城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12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同意越南金瓯项目剩余的人民币5.95亿元(含越南金瓯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部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该项目建设,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深惠城际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1669 公司简称:中国电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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