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曙光股份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权维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职工董事孙建东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臧志斌与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权维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选举梁卫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选举李全栋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选举陈青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选举杨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丽雪、陈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3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董事1名。 公司于2026 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孙建东,男,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丹东曙光新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丹东曙光新锦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乘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现任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黄海汽车事业部黄海汽车营销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孙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臧志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臧志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臧志斌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臧志斌先生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臧志斌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总裁、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裁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臧志斌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臧志斌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臧志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臧志斌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臧志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4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权维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投资委员会:权维(主任委员)、梁卫东、李全栋。 (2)提名委员会:崔青莲(主任委员)、王旭、权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崔青莲、李全栋。 (4)审计委员会:于敏(主任委员)、王旭、杨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全栋为公司总裁;聘任马浩旗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连江、白晓亮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臧志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于洪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全栋,男,1975年6月出生。东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事业部财务总监、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李全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马浩旗,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学本科,清华大学-麻省理工IMBA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国会计师。历任中国石油管道机械制造厂主管会计和内部审计,阿尔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康宁光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奥地利保时捷汽车控股集团(中国)北京公司财务负责人,美国上市公司中国鑫达集团财务总监,北京星空年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等职务。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马浩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连江,男,1970年3月出生。经济管理学士,本科学历。曾任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董事;公司车桥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车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连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白晓亮,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哈飞汽车工业集团零部件公司总经理、汽车制造厂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华泰汽车集团副总裁,上海联孚汽车集团副总裁;天津恒和集团董事、副总裁兼阿尔卑斯饮品有限公司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黄海汽车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白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臧志斌,男,1979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058)董事会办公室副职、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sz.002739)证券事务总监、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06963)董事会办公室副职、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臧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于洪亮,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海外事业部服务配件经理,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于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万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4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权维(董事长)、梁卫东、李全栋、陈青、杨威、孙建东(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崔青莲、于敏、王旭。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投资委员会:权维(主任委员)、梁卫东、李全栋。 2、提名委员会:崔青莲(主任委员)、王旭、权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崔青莲、李全栋。 4、审计委员会:于敏(主任委员)、王旭、杨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全栋为公司总裁;聘任马浩旗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连江、白晓亮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臧志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于洪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和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