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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专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4.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1.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秀银先生、郑晓远先生、席奎东先生、刘涛先生、张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艳玲女士、吴芃女士、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芃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包秀银,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3年至1985年任浙江省乐清市运输公司运输员,1985年1月至1992年9月任上海利民电器厂厂长,199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银鹰开关厂厂长,2000年6月至今在公司及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及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包秀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10,268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持有5%以上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4.90%股权。包秀银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欣洋先生系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形外,包秀银与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郑晓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任上海宝临电器厂技术科科长;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任上海宝临电器成套制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1月至今,任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郑晓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8,910股,持有5%以上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87%股权。除前述情形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席奎东,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亚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厂主管;2003年3月至2009年8月任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厂经理;2009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南亚覆铜箔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厂资深处长;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任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2017年8月始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席奎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8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涛,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12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在台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OEM市场部经理,2016年9月至2024年5月在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销与技术中心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柳,女,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上海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7年2月至2011年4月任上海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圣瑞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董事办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8,32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艳玲,女,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12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任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顾问;2014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印制电路专委会顾问;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2021年7月至今任威海光子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唐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吴芃,女,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1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东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18年5月至今任东南大学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旭,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3年任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包秀银先生、郑晓远先生、席奎东先生、刘涛先生、张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唐艳玲女士、吴芃女士、王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芃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 至2026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 9:00-11:30,13:00-16:00 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9月16日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 16: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8-2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6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开立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548.57 万元,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916.00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 (二)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 变更前 ■ 2. 变更后 ■ (三)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四)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受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限制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五)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1) 变更前 ■ (2) 变更后 ■ [注] 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在本次变更中未最终确定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12月。 (六)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的再次变更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 (1) 变更前 ■ (2) 变更后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址尚未最终确定。此次,公司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试验线”名称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苏州路南、规划湘江路西侧,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上述调整,是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并考量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以更好地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 (1)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总部”延期原因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进行一体化建设。在土建建设阶段,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为统筹把控整体建设质量并满足不同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审慎决策,延长了建设周期至2027年12月。鉴于募投项目与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并建设,故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 (2)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六)·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 1. 根据公司202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0.32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21,904.49万元,其中:“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9,833.09万元、“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2,071.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 根据公司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建地址确认、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予以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4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为768.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3. 综上,2025年度合计使用22,672.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9证券简称:南亚新材公告编号:2026-06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周二)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接待 一、说明会类型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周二)15:00-16:30召开2026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4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anya@nouyatec.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9月8日(周二)15:00-16: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会议方式:现场接待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包秀银先生、总经理包欣洋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便于公司更好安排活动,提高现场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提前报名: 参与方式一: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s://www.wjx.top/vm/tyKn4HM.aspx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邮箱:nanya@nouyatec.com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519 公司简称:南亚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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