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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游志胜先生,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应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并于2026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相关风险警示已撤销。 (二)成都汉博德公司业绩补偿推进情况 根据公司与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就成都汉博德公司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责任。 2026年6月4日,公司委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向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发送业绩补偿专项律师函。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展追偿相关工作,与交易对方持续沟通协商,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本次追偿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6年8月17日以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公司在每家金融机构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等,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及担保方式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授权经营管理层另行准备符合银行特定制式要求的决议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3)。 (四)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春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其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其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5)。 (六)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登载于202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46)。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融资效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与反担保。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实施控制,具备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与反担保,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通过强化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动态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等措施,进一步健全担保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8月28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人。 业务信息:2025年度,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68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20万元,共为7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财务报表审计收费8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8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1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三)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情况。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次、行政处罚人员0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次和纪律处分1次。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次、行政处罚人员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袁攀,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博瑞传播(600880)、川大智胜(002253)、观想科技(301213)等上市公司年报以及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项目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项目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长波,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业务工作量以及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7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万元。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合计73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比例为8.22%。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一年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同意续聘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7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清云女士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张春霞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同意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其个人简历信息详见附件。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春霞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张春霞简历: 张春霞,女,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4年5月曾任四川大学化工学院思政辅导员;2004年5月至2022年1月曾任四川大学校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主任;2012年8月至2021年3月曾任西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张春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春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的股东。 提案3《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8727816 传真号码:028-84173453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红莉 电 话:028-68727816 传 真:028-84173453 邮政编码:610045 电子邮箱:public@wisesoft.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 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中包含的提案类型: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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