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的告知书,告知书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包括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在内的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2024-033)。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植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的告知书,中植集团管理人以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2026-009)。 北京一中院于2026年4月10日裁定对中植集团等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中植集团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北京一中院于2026年6月24日主持召开了中植集团等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会议,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财产管理方案》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截至2026年7月20日18时表决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均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生效。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有序执行表决生效的两项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股东珠海植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976,8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3%。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424,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3%,珠海植诚及珠海植远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80,401,61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成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将视后续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对公司股权变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5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6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6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6 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 2026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5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6 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20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