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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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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6-05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0万元参与认购无锡星连汉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扩募的份额,标的基金扩募后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2,967万元,本次出资认购后,创业投资将持有标的基金 1.608% 的合伙份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于2026年8月28日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连肇基”)、有限合伙人天津华宸汇盛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宸汇盛”)、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北京创合启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合启航”)、北京崧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枫科技”)、黄承斌及王伟共同签署了无锡星连汉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现有出资额为10,601万元,本次基金拟扩募22,366万元,本次扩募完成后基金出资额为32,967万元。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30万元认购基金的新增基金份额,对应基金扩募完成后的出资额占比为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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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已经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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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基本情况
  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科技领域产业的私募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连肇基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除合伙协议等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文件外,星连肇基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有限合伙人
  1、天津华宸汇盛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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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宸汇盛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2、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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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资产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3、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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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产业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4、北京创合启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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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合启航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5、北京崧枫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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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崧枫科技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6、黄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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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承斌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7、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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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及创业投资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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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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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退出事项。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法》和本协议拥有合伙企业的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全面负责、决定、执行、管理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各项管理性事务,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2)除根据本协议约定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有限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企业事务外,其他事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3)聘用专业人士、管理人员、中介及顾问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税务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4)选择和更换基金托管机构、基金募集账户的监督机构;(5)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6)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7)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8)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计提并支付管理费、托管费等基金费用;(9)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决定、制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10)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包括:(1)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有限合伙人可以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建议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对聘任事宜作出决定;(4)有限合伙人可以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有限合伙人可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仲裁;(7)有限合伙人可以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8)有限合伙人可以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3、管理费用
  管理费应由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由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如下计算和支付方式分担:(1) 每个有限合伙人应以其分摊的项目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6%的费率承担管理费。(2)合伙企业全部管理费应计入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除管理人另行同意外,每个有限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缴款通知要求一次性缴足全部管理费。(3)合伙企业应在收到相关有限合伙人支付的全部管理费后,将全部管理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管理人。
  4、利润分配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收入或其他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可分配现金”)不得用于再投资(现金管理目的的投资除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保留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发生的基金费用或预计发生的基金费用后,原则上应本着及时分配的原则在合伙企业收到可分配现金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但因为适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外汇管制、税务监管、银行流程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条款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1)直接或间接投资目标公司;(2)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前或资金存在闲置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决定将合伙企业的现金资产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合伙企业将通过目标公司进行以下活动最终实现投资退出:(1)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3)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投资者等收购;(4)股权回购、优先清算等;或(5)普通合伙人认可的其他退出方式。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该基金份额或认购该基金份额,亦没有在该基金任职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北京星连肇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宸汇盛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创合启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崧枫科技有限公司、黄承斌及王伟
  2、总认缴出资额:32,967万元
  3、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六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后,如有需要,经普通合伙人单方决定,可再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延长期期满后,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继续延长。尽管有前述约定,下列情况下除非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延长,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应顺延至合伙企业将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减持完毕后三(3)个月:(1)被投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组上市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其股份的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或(2)被投资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而适用的锁定期到期日晚于合伙企业的期限届满之日。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延长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4、支付方式与出资期限
  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备案、项目投资需要等目的向有限合伙人发出各期《出资通知书》,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每一期《出资通知书》后,依该期《出资通知书》规定的缴款日期和金额向合伙企业缴付当期认缴出资。
  5、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中与项目投资相关的和与基金费用相关的由全体合伙人按照项目投资本金分摊比例分摊;其他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予以分担。
  6、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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