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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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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7月修订)》(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以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具体安排如下:
  1.首次授予:2025年5月19日,公司向10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
  2.预留授予: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025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baling.com.cn)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会议确定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0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8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元/份。2025年6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同时相应调整预留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已就本次变更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元/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5.5元/份相应调整为5.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12.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3元/份相应调整为5.25元/份。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423.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13.2026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8人调整为10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7万份。
  14.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方法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采用派息调整法,具体计算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5.25-0.10=5.15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依据权益分派事项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等待期届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该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该部分期权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据此测算,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
  经核查,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均具备行权主体资格,各项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陈淑英、李汉敏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4名。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等待期届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该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该部分期权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据此测算,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
  经核查,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均具备行权主体资格,各项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陈淑英、李汉敏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4名。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原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陈淑英、李汉敏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4名。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原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陈淑英、李汉敏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4名。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律师已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39.2万份,行权价格为6.25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行权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激励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合计1,000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其中,首次授予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预留授予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八菱JLC3
  2.期权代码:037921
  3.授权日:2025年8月11日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18日
  5.授予数量:850万份
  6.授予人数:143人
  7.行权价格:初始行权价格为6.5元/份,经权益分派除权调整后,现为6.25元/份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个行权期行权,各期行权安排如下:
  ■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025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baling.com.cn)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依据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同时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4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4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6.5元/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6.5元/份相应调整为6.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元/份相应调整为6.25元/份。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8.2026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4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8万份。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本次授予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10.2026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1.2026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57人,行权价格为6.25元/份。2026年8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等待期届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期权简称:八菱JLC3
  3.期权代码:037921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行权价格:6.25元/份。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6.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人,可行权期权数量合计339.2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
  7.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之日起,至2027年8月10日止。
  8.可行权日限定: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相关规则更新后,自动适用新规):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行权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一)行权价格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 2025年11月,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5元/份相应调整为6.3元/份;
  2. 2026年5月,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元/份相应调整为6.25元/份。
  3. 2026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进一步调整,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仍为6.25元/份。)
  (二)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1.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后至股票期权授予前,有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
  2.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5月20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4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8万份。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行权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五、不符合行权条件及超期未行权期权的处理
  1.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完成行权。规定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期权,不得顺延至后续行权期,由公司统一予以注销。
  2.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或已作废的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陈淑英女士、李汉敏先生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曾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行权数量分别为2.5万股、4万股,由此发生相应股票买卖交易。陈淑英女士、李汉敏先生实施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时尚未担任公司董事。
  除上述情形外,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行权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39.2万份。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按行权价格6.25元/份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净资产约2,120万元,其中股本增加339.2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约1,780.8万元。本次行权会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但整体影响有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实际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九、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股票期权授权日运用Black-Scholes模型完成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与确认。根据准则要求,授权日后无需对股票期权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因此,本次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产生任何影响。
  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公司已按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将依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及股本溢价,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
  综上所述,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产生实质性影响。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十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已取得相应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5万份,行权价格为5.25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行权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7月修订)》(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激励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合计1,000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其中,首次授予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预留授予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其中,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八菱JLC2
  2.期权代码:037922
  3.授权日:2025年8月11日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18日
  5.授予数量:150万份
  6.授予人数:13人
  7.行权价格: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经权益分派除权调整后,现为5.25元/份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个行权期行权,各期行权安排如下:
  ■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025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baling.com.cn)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会议确定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0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8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元/份。2025年6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同时相应调整预留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并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已就本次变更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5.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0.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元/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5.5元/份相应调整为5.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12.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3元/份相应调整为5.25元/份。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423.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13.2026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8人调整为10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7万份。
  14.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等待期届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权日为2025年8月11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10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期权简称:八菱JLC2
  3.期权代码:037922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行权价格:5.25元/份。若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6.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人,可行权期权数量合计75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
  7.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之日起,至2027年8月10日止。
  8.可行权日限定:
  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相关规则更新后,自动适用新规):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行权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 2025年11月,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5元/份相应调整为5.3元/份;
  2. 2026年5月,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3元/份相应调整为5.25元/份。
  3. 2026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进一步调整,由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仍为5.25元/份。)
  上述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程序合法合规。除行权价格调整外,本次行权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五、不符合行权条件及超期未行权期权的处理
  1.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完成行权。规定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期权,不得顺延至后续行权期,由公司统一予以注销。
  2.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或已作废的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行权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5万份。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按行权价格5.25元/份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净资产约393.75万元,其中股本增加75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约318.75万元。本次行权会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但整体影响有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实际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九、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股票期权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完成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测算与确认。根据准则要求,授权日后无需对股票期权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因此,本次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产生任何影响。
  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公司已按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将依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及股本溢价,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
  综上所述,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产生实质性影响。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十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已取得相应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以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000万份,分两批次实施授予,具体安排如下:
  1.首次授予: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
  2.预留授予:2026年7月30日,公司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2025年7月24日至8月2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baling.com.cn)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正式批准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办理登记注销等全部相关事宜。
  4.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依据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同时确定以2025年8月11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4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4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6.5元/份。2025年9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6.5元/份相应调整为6.3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元/份相应调整为6.25元/份。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尚未行权的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8.2026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4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850万份变更为848万份。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本次授予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10.2026年7月20日至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1.2026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57人,行权价格为6.25元/份。2026年8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339.2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亦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公司预计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方法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采用派息调整法,具体计算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6.25-0.10=6.15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依据权益分派事项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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