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8月28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天津誉衡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达”)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材中国药业”)签署的《终止协议》。双方就天津博达不再独家推广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及结算事宜进行了约定。详细说明如下: 一、关于签订《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概述 2025年6月1日,天津博达与卫材中国药业签订了《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卫材中国药业授权天津博达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家推广甲钴胺注射液。 该协议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合同披露标准,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公司进行了自愿性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与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就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签订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公告》。 二、关于《终止协议》的核心内容 1、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终止协议》,即双方的推广服务合作关系于2026年6月29日正式解除。 2、双方将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共同推进后续的交接、结算等事宜。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就推广服务合作关系的履行、解除、终止,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或纠纷。 三、其他说明 1、该合作产品甲钴胺注射液(商品名:弥可保)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占公司整体收入的比例较低(2025年不足0.35%、2026年上半年不足0.1%),本次合作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