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8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5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5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中证诚通国企数字经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598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