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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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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6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7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6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真诚沟通强信心 提质增效促发展一一2026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至2026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7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5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7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针对前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前述北京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于2025年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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