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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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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江苏博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自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5月18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为江苏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6年8月27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和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17.74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5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7,985.45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96%(不含本次担保)。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33,081.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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