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茂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被执行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5)津0102民初19724号、(2025)津0102民初19725号 案号:(2026)津0102执1720号;(2026)津0102执19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被执行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5)津0102民初19725号 案号:(2026)津0102执19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据了解,上述信息所涉案件为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