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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现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上述预计额度的基础上,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海县西店清清塑料厂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5组 经营者:吴亚赛 经营范围:塑料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事业部总裁吴伟锋先生姐姐吴亚赛控制的企业。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履行相关程序。 (二)履约能力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分析,认为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调整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调整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业务,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机构、资产、人员和财务上均独立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了本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中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拓普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该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述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参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27,358.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情况为: ■ (二)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号)核准,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726,104股,发行价格为5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89,101.0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437,798.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已分别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灵御触觉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已分别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二)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汽车底盘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拓普汽车底盘系统(安徽)有限公司、湖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已分别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碶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已分别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碶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的外币余额已按已按照2026年6月30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9,031.95万元,实际使用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81.2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已实际置换出使用票据方式先行支付的资金119.23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使用金额为30,000万元,于2025年8月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25年9月使用金额为10,000万元,于2025年12月使用金额为6,219.02万元,于2026年1月使用金额为10,000万元。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6,219.02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公司2026年1-6月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63,1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60,10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43,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投向“拓普集团总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新能源智能汽车核心部件试验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普集团总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新能源智能汽车核心部件试验中心项目”均为研发项目,不新增产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在境外当地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1、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 单位:万元 ■ 2、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 单位:万元 ■ 注:随着近年全球地缘因素的不确定性及多重机遇挑战叠加,考虑到下游的整车厂产能将部分产能由国内转移至海外,继续按原计划扩产易造成产能闲置与资金沉淀,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国内原定扩产节奏相应调整,对部分项目的投入金额和节奏有所控制,并加速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1)于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将“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月延长至2028年1月;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投向“拓普集团总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新能源智能汽车核心部件试验中心项目”。 (2)于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7延长至2027年12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 单位:万元 ■ 注1:“泰国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原建设期预计为14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建设期,并延长至2027年12月。 注2:“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建设期。 注3:“拓普集团总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建设期。 注4:“新能源智能汽车核心部件试验中心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建设期。 公司代码:601689 公司简称:拓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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