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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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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1,853,845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回购专户中股份数971,770股后的250,882,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的内容。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庆伟
  2026年8月28日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公司拟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6.12元/股。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于春红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240,968.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312,943.1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5,614,401.09元。
  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1,853,845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回购专户中股份数971,770股后的250,882,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544,103.75元,实际分红金额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为准。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4日(周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AzXgeMcol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9月08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范庆伟;
  董事兼财务总监 迟娜娜;
  独立董事 周国庚;
  董事会秘书 李鹏飞;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8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zXgeMcol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翔
  电话:0532-87901466
  传真:0532-87901466
  邮箱:zhao.xiang@weflovalve.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8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本次股东会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00涉及利益相关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6年9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7.177万股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2元/股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10月20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6.12元/股,同时确定2026年8月28日为授予日,以6.12元/股的价格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为授予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7.177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2、授予价格:6.12元/股
  3、授予数量:97.177万股
  4、授予人数:61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7、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
  8、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禁事宜。若各限售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权均不得解禁,由公司注销。
  9、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如有重大过失,应在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时体现到个人分数,年度个人绩效分数(S)解锁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预留部分同前述首次授予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10、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解锁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授予的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87.41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以上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3)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61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上述61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7.177万股,授予价格为6.12元/股。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激励事项核实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符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被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以 2026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2元/股。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10月20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6.12元/股,同时确定2026年8月28日为授予日,以6.12元/股的价格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6.52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8日。
  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目前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6.52-0.05-0.35=6.12元/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5年9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同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需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工程施工款、设备尾款、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相关款项待结算后,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若节余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管控项目各环节建设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投项目结项后,因尚有部分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工程施工款、设备款、质保金等未支付款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直至支付完毕上述项目尾款。待上述项目尾款全部结清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情况,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节余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伟隆股份本次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伟隆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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