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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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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近年来受光伏主产业链各环节供需失衡的影响,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叠加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后新增一定税负成本,同时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导致公司组件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此外受地缘冲突影响物流受阻,个别海外订单触发履约索赔,对报告期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9,759.6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285.18万元,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9,999,693.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6,135.26万元。
  面对不断加剧的行业挑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发挥自身优势,出货量维持行业第一梯队
  报告期内,发挥自身的全球市场营销服务网络优势和品牌优势,电池组件出货量保持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组件出货量22.25GW(含自用19MW),其中组件海外出货量占比68.46%。
  2、强化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2026年上半年度研发投入14.37亿元,占营业收入8.2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478项,其中发明专利1,320项,形成覆盖电池、组件、系统解决方案的完整专利矩阵,构建起坚实的技术护城河。
  公司TOPCon电池技术以开压748.6mV连续登顶世界纪录,登上国际顶级学术期刊《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基于该研究,2026年4月,公司旗舰组件DeepBlue 5.0登上TaiyangNews全球量产TOPCon组件效率榜首。随着更高性能TOPCon技术的持续迭代与规模化落地,光伏度电成本有望进一步下探。
  同时,公司与合作伙伴联合推进的HyperGen技术以28.2%(基于TüV Rheinland测试结果)的转换效率突破了BC电池新纪录。
  3、加速推进“光储一体化”战略
  以“光储+X”为核心发展方向,构建覆盖大型储能、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的全谱系产品体系,依托主产业链品牌优势和完善的营销网络,为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可落地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聚焦欧洲、中东等重点区域,稳步建立市场应用与交付服务网络,利用好光伏主业现有渠道和客户资源的复用效应,扩规模、增效益。
  4、加快数智化转型,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深度推进精益化、数字化、智能化“三化”深度融合,搭建了全域覆盖、统一标准的集团化智能制造管理运营体系,打通了拉晶、切片、电池、组件全生产链路,实现了全国所有生产基地、车间、产线设备的横向对标、纵向穿透、全域协同,以精益管理为根基、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智能升级为抓手,形成了常态化持续优化机制,有效驱动生产提质、提效、降本等工作。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9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欣华,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欣华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欣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林,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林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2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相关资质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6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相应的减值测试,公司确认了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其他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8,612.50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的比例14.89%,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转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7.46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6,484.7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3,307.04万元、转回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49.82万元,共计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亏损总额9,524.53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如有)、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原来导致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公司在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0,356.42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受到光伏行业供需失衡的持续影响,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审慎评估就相关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8,731.5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8,612.50万元,增加公司2026年半年度亏损总额68,612.5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后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27089
  ●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90元/股
  ●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 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7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九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96,030.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3年7月18日“晶澳转债”发行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8日起由38.78元/股调整为38.7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由38.74元/股调整为38.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8.78元/股调整为3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22元/股向下修正为11.6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5、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66元/股向下修正为8.9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未来九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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